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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】有關教育部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表修正發布

一、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1142600648A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張科員,電話:(02)7736-56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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