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
有規劃113年6月要考教師資格考試的人,請注意以下事項
一、確認113年6月底前能完成以下事項
(一) 大學部:能畢業;研究所:畢業或完成所上的畢業應修學分
(二) 可以拿到至少1張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(職科的部分要完成18小
(三) 修完至少26個教育專業學分,並滿足各學分類別的要求
(四) 完成學習護照
二、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
請填寫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表」(於附件),並於112
三、教師資格考試,會在4月初報名,那時同學其實尚未修完課程,
四、教師資格考試將於113.06.16(日)舉辦,請同學於1
(一) 大學部:繳交畢業證書;
研究所:研究所畢業證書或大學畢業證書加上各所修業規則
(二) 繳交完整的歷年成績單
(三) 繳交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
(四) 繳交完成的學習護照
五、放榜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且有申請實習者,於113.
六、完成半年教育實習者即可申請教師證
以上,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
黃岫雯 小姐
電話:02-2737-62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