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程說明】109學年教育專業課程選課說明

109學年教育專業課程選課說明

  • 因應108課綱之實施,教育專業課程作了以下之調整
  • 單一科目含一種以上之學分類型

例如:「教育社會學-理論與實踐」這門課,3學分包含了:
「教育基礎學分」*1+「教育方法學分」*1+「教育實踐學分」*1

  • 學分計算方式:
  1. 總修習學分數需達26學分
  2. 需符合各種類學分之要求:

(1)教育基礎學分,應修至少4學分

(2)教育方法學分,應修至少8學分

(3)教育實踐學分,應修至少8學分

二、每學期修課上限調整至9學分,如果無法加選請至師培中心辦理

三、新生選課前請先拿加簽單(於附件)給任課老師加簽到師培中心領授權碼線上選課

四、欲選修「職業教育與訓練」者,請逕洽師培中心

五、108學年前之師培生,教育專業課程如欲使用108之後的版本者,其教育專門課程亦需使用108年之後的版本。

六、109學年之版本刻正報部核定中,增加ㄧ門資訊教育,其他不變,其科目及學分表待教育部核定後再行公告

七、109學年教程新生,如在他校曾修習教育學程其教育專業課程有需辦理抵免者,請填寫「教育學程學分抵免申請/同意表」,並附成績單,於09/21前交到師培辦公室(T4-605)

附件一:人工加簽單

附件二:108學年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

附件三:教育學程學分抵免申請/同意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