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實習/見習申請】115學年度教育實習114-2教育見習申請

1.115年教育實習申請申請期限及所備文件
 (1)大安高工:即日起至11月21日(三)前【分發實習申請表】、【教育實習申請確認表】、【實習生履歷】
 (2).自覓:分發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(一)【教育實習同意書】、【教育實習申請確認表】
 (3).申請分發: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(一)【分發實習申請表】、【教育實習申請確認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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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14-2教育見習(10-20小時)
 (1)大安高工見習:114年11月21日(三)前。
 (2)自覓見習學校:114年12月29日(一)前回報師培中心,可參考【教學實習見習學校名單】,並與學校確認是否可前往見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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