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認證】115年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

115年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

 

預計115年6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者,煩請注意以下事項

 

一、確認115年6月底前能完成下列事項

  (一)教程修業年限滿4學期

  (二)大學部:符合畢業
     研究所:畢業或完成所上的畢業應修學分

  (三)可以拿到至少1張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

     *職科的部分要完成18小時業界實習

     *語文領域/外語群要完成聽說讀寫的B2級英文檢定

  (四)修完至少26個教育專業學分,並滿足各學分類別的要求

     總學分修習 ≧ 26學分(教育基礎 ≧ 4學分、教育方法 ≧ 8學分、教育實踐 ≧ 8學分)

  (五)完成學習護照(實地實習、研習、服務時數、美學與藝術)

 

二、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

  114年11月3日至11月24日

  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中午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

  煩請填寫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表」如附件,並於上述期間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,

  以確認暫准資格。

 

三、教師資格考試預計於115年4月初進行線上報名,那時同學其實尚未修完課程,屆時師培中心

  會先送出暫准報名的名單,同學可以暫准的身分報名。

 

四、教師資格考試將於115年6月14日(星期日)舉辦,請同學於115年7月5日(星期日)前完成

  下列事項:

  (一)大學部:繳交學士學位畢業證書

     研究所: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加上各所修業規則

  (二)繳交完整的歷年成績單(含教育學程成績單)

  (三)繳交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

  (四)繳交完成的學習護照(實地實習、研習、服務時數、美學與藝術)

 

五、放榜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且有申請實習者,於115年8月1日開始實習。

 

六、完成半年教育實習者,即可申請教師證書。

 

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,謝謝。

 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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