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
預計115年6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者,煩請注意以下事項
一、確認115年6月底前能完成下列事項
(一)教程修業年限滿4學期
(二)大學部:符合畢業
研究所:畢業或完成所上的畢業應修學分
(三)可以拿到至少1張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
*職科的部分要完成18小時業界實習
*語文領域/外語群要完成聽說讀寫的B2級英文檢定
(四)修完至少26個教育專業學分,並滿足各學分類別的要求。
*總學分修習 ≧ 26學分(教育基礎 ≧ 4學分、教育方法 ≧ 8學分、教育實踐 ≧ 8學分)
(五)完成學習護照(實地實習、研習、服務時數、美學與藝術)
二、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
114年11月3日至11月24日
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中午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
煩請填寫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表」如附件,並於上述期間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,
以確認暫准資格。
三、教師資格考試預計於115年4月初進行線上報名,那時同學其實尚未修完課程,屆時師培中心
會先送出暫准報名的名單,同學可以暫准的身分報名。
四、教師資格考試將於115年6月14日(星期日)舉辦,請同學於115年7月5日(星期日)前完成
下列事項:
(一)大學部:繳交學士學位畢業證書
研究所: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加上各所修業規則
(二)繳交完整的歷年成績單(含教育學程成績單)
(三)繳交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
(四)繳交完成的學習護照(實地實習、研習、服務時數、美學與藝術)
五、放榜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且有申請實習者,於115年8月1日開始實習。
六、完成半年教育實習者,即可申請教師證書。
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,謝謝。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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