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規】有關教育部「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」部分規定修正發布

一、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1142601882A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翁科員,電話:(02)7736-6150。